美国的移民种类很多,有杰出人才移民、投资移民和家庭移民等,但这些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人,于是有些人就想到一个简单容易的办法,那就是通过申请B1和B2旅游签证进入美国,然后在签证有效的停留时间内,找一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来申请绿卡。
然而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,因为移民局是不会批准的,原因主要是申请人有移民倾向,存在虚假陈述和签证欺诈行为。
那移民局又是如何判定申请人存在这些行为的呢?
这个要从美国的“90天签证规则”说起,这项规则明确规定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进入美国后的90天内,不能做出其它导致非移民身份发生改变的行为。
这些与非移民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包括:
1、未经许可,在美国非法工作;
2、没有被授权可以上学,就在美国的注册学校上学;
3、从事任何需要改变或调整身份为前提的活动;
4、持有B类和F类等非移民签证的人,入境美国后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。
如果非移民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后的90天内,采取了上述的任何行为,将会被移民局判定为,申请人在入境时,就已经存在移民美国的意图,违背了他们当初申请签证时,“不会移民,只想在美国短期停留”的承诺,属于虚假陈述欺骗移民局。
那么,当移民局认定申请人存在虚假陈述和签证欺诈时,会有什么后果?
当非移民签证持有人申请续签时和重新申请其它签证时,以及符合条件在美国境内转换绿卡身份时,申请的过程将会变得很困难,移民局多数会以虚假陈述和签证欺诈为由,拒绝申请人一切申请;除非申请人能提供反虚假陈述的证据,申请虚假陈述豁免。
例如,EB5的申请人持B1/B2签证进入美国,在90天内B表忽然开放,而在入境之前B表是没有开放的,而根据B表的排期,该申请人又符合调整身份的条件,当时就立即选择了递交I-485表格,因此,这种情况可以当做其不存在虚假陈述的证据。
因为无论是在入境前还是入境后,B表的突然开放,都是无法意料得到的,所以EB5的申请人故意持B1/B2签证来美国调整绿卡身份的推定不会成立。
这个“90天签证规则”在2021年9月20日,已经被国务院取消了,当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入境美国后,在90天内想要改变计划转换其他身份。例如,跟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并在美国定居等,虽然这些行为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,但不会被移民局推定为“故意虚假陈述”。
这项90天签证规则的取消,对于移民局管辖权的申请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,只是取消了时间的限制,移民官员在审理申请案件时,还是会考虑到所有相关的因素来判定申请人是否存在“故意虚假陈述”的行为,在必要时,也可以将案件移交到欺诈检测和国家安全部门。
所以说你持非移民签证来美的目的是什么,你必须要遵守它并且尽量保持一致,否则,不管你来美国有多长时间,都会被移民局怀疑存有欺诈行为的可能性,这个对以后申请其他签证和绿卡都会存在一定的影响。